燃气什么时候列入刑法

2022-04-08 0

2010年10月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八条
破坏电力、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,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摄图网_500184962_笔记本上的放大镜(企业商用).jpg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九条
破坏交通工具、交通设施、电力设备、燃气设备、易燃易爆设备,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 过失犯前款罪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
相关推荐

Copyright © 2017 - 2023 大话百科视频. All rights reserved. 渝ICP备20005331号-11